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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华润电力(00836)发布公告,于2023年5月5日,公司获联交所告知,上市委员会已同意公司可根据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进行建议分拆及A股上市,并已同意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第3(f)段项下有关保证配额的适用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期,分拆公司为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预期分拆公司的上市将涉及以公开发售方式发行分拆公司的新A股。建议分拆及A股上市项下将予发行的新A股数目预期将为上述公开发售后分拆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15%至30%(含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其后公司于分拆公司的拥有权将摊薄至不少于70%。
公司认为,进行建议分拆及A股上市在商业上对公司及分拆公司有利,并且符合股东的利益,原因是预期分拆及A股上市将为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及分拆公司集团创造更大价值,原因如下:
为抢抓“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下的发展机遇,全面推进绿色转型,集团提出“十四五”期间(即2021年至2025年)新增4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董事会认为,建议分拆及A股上市将令分拆公司直接进入中国境内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并以高于集团整体估值的估值倍数释放分拆公司集团风电及光伏发电业务的隐含价值,为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业务提供充足资金,以加速推进可再生能源业务发展,继而助力集团实现“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装机目标,扎实推进集团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供应商和综合能源服务商;
建议分拆及A股上市将使保留集团的管理团队能够专注于其余下业务及发展新业务,包括综合能源业务及能源科技业务。同时,建议分拆及A股上市将允许分拆公司拥有独立的集资平台及直接进入资本市场,从而使其业务的资金来源多元化,而毋须转向保留集团。因此,保留集团将能够为其自身发展及营运保留更多现金流量;
建议分拆及A股上市亦将使分拆公司透过公众监督加强其企业管治,并提高分拆公司的营运及财务透明度,使投资者能更好评估及评价分拆公司的表现及潜力。此外,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资产负债率能够降低;及
建议分拆及A股上市将提升分拆公司的品牌价值及市场影响力,并促进分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使其能够吸引行业及地方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该等投资者将为分拆公司提供额外资源及合作机会,使分拆公司能够获得额外可再生能源项目并进一步发展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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