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8日电 题:从蚂蚁等被罚看平台企业金融治理取向及走向
【资料图】
作者 袁野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互联网法律评论》特约专家
袁野
7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同时在官方网站发布了《金融管理部门善始善终推进平台企业金融业务整改着力提升平台企业常态化金融监管水平》新闻稿以及具体的处罚信息。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处以超71亿元人民币、对腾讯集团旗下财付通及负责相关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处以(含没收违法所得)近30亿元的罚款,两家企业的时任高管也获行政处罚。这样的处罚是中国金融监管史上数一数二的天价罚单,足以对实施违法行为的企业本身和其他金融市场主体起到震慑作用。那么,此次处罚体现了金融监管部门怎样的监管取向?
第一,处罚依法依规,体现“过罚相当,同过同罚”。过去,金融领域野蛮生长乱象丛生,金融消费者利益严重受损,市场竞争秩序遭到严重破坏,其原因之一在于金融监管立法过罚匹配不当,金融主体违法成本过低,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但此次针对蚂蚁金服、腾讯的处罚采取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并处制,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合理计算“违法所得”的基础上,又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处罚款,体现了“过罚相当”原则。同时,此次处罚还包括邮储银行、平安银行、人保财险,被处罚行为大多涉及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违规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业务活动等,说明此次处罚是“一视同仁”对各种所有制形式、从事各种金融业务的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体现了“同过同罚”的原则。
第二,平台企业金融监管转入多元协同、常态治理。自开始实施对平台企业的整改以来,始终是多个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开展工作,从每次联合约谈金融管理部门的多元列席,到对强化金融领域监管旗帜鲜明的先后表态,再到此次三大金融管理部门同时公布天价“罚单”,现在的金融监管并非单纯依靠某一监管部门实现。
与此同时,金融管理部门在联合发布的新闻稿中表示,目前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存在的大部分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金融管理部门工作重点从推动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的集中整改转入常态化监管。
第三,坚持防范金融风险与推动金融创新并重。金融监管部门的态度,从来并非是一味放任的鼓励创新,也不是“因噎废食”式的一刀切式监管,而是在防范金融风险与推动金融创新并重之间探索监管能力提升与监管体系重塑。
金融管理部门在新闻稿中明确表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平台企业持续提升金融普惠性,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增强国际金融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需求。
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平台企业而言,监管部门的态度应当正视其在产生和发展中法律不完备的现实条件,避免过度压制,建立对互联网金融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构建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体系;而对于平台企业自身而言,也应意识到拥抱监管才能行稳致远,只有合法依归框架下的创新才能充分其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的综合竞争力。惟有监管部门监管与平台企业合规协同,才能促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成为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具有竞争优势的新金融业态。(中新经纬APP)
本文由中新经纬研究院选编,因选编产生的作品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选编内容涉及的观点仅代表原作者,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责任编辑:孙庆阳 实习生 饶奎
Copyright @ 2015-2022 99新科技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备案号: 沪ICP备2022005074号-4 联系邮箱:58 55 97 3@qq.com